东风吹绿草,布谷劝春耕

时下正是春耕备耕的好时节

然而不少农民朋友面对秸秆

可能心存侥幸,图一时方便,

将秸秆、杂草付之一炬

方便了自己,却污染了空气

同时,露天燃烧秸秆、杂草

也是诱发火灾的因素

也会触犯法律

一旦发生火灾容易扩大蔓延

造成不测

因此,号召农民朋友们

春季防火要做到小心谨慎

防患于未然

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禁止焚烧秸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年3月16日,土默特左旗塔布赛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例行巡查中发现城留村村民王某某在城留村村东月长地焚烧秸秆,焚烧秸秆面积0.5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点火人王某某处以罚款人民币元。

内蒙古包头

年3月13日,包头市东河区沙尔沁镇小巴拉盖村村民相继报警:地里草起火,火势威胁着临近民房的安全。长征路消防救援站接警后,迅速出动2辆消防车12名消防救援人员前往现场灭火。消防员到场后发现,玉米地大面积秸秆起火,火势猛烈,现场风较大,火苗不断向四周蔓延,威胁着临近村民堆放的未脱粒玉米堆垛和民房的安全。由于当时风力大,火势蔓延迅速,过火面积大,火一时难以控制。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奋力扑救,大火被彻底扑灭,有效减少了当地村民财产损失。

内蒙古赤峰

年4月1日,赤峰市喀喇沁旗发生一起松树林火灾,赤峰消防立即出动3辆消防车13名消防救援人员前往现场处置。

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状态。经侦查和询问知情人得知:此次火灾因群众上坟烧纸引燃周围松树林,松树林紧邻房屋村子,如不及时控制,后果不堪设想。经过消防救援人员近1个小时的紧张救援,大火被完全扑灭。经核实,过火面积超过十亩,当事人被行政拘留七日。

内蒙古兴安盟

年3月11日,兴安盟突泉县公安局太东派出所、学田乡派出所、宝石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对辖区村屯的农田、林地、草地进行防火巡查,共查获6起焚烧秸秆案件,现场查获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违法行为人6人,分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内蒙古乌兰察布

年3月23日,县生态环境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麦胡图镇巡查时发现,该镇康家村有村民在焚烧秸秆,执法人员立即予以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经现场勘查,发现康家村二十六号自然村村民张某某在自家农田内焚烧玉米秸秆、落叶等,产生了大量烟尘污染,其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内蒙古鄂尔多斯

年3月13日,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村民韩某在自家耕地内焚烧玉米秸秆和杂草不慎引发火灾,造成大面积田地过火,直接威胁周边村落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二)项之规定,韩某的行为构成过失引起火灾,达拉特旗公安局依法对韩某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内蒙古巴彦淖尔

年2月15日,磴口县渡口镇南滩村河坝社附近王某某家柴草发生火灾。经消防部门调查,村民郭某某放炮引燃草料引发火灾,涉嫌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郭某某行政警告。

露天焚烧秸秆、杂草的主要危害

焚烧秸秆、杂草是指将农作物秸秆、杂草用火烧从而销毁的一种行为。秸秆、杂草焚烧易造成雾霾天气,并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与其他生物健康形成严重威胁。

一、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

焚烧秸秆、杂草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直接影响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人身安全。

二、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有数据表明,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其中二氧化硫的浓度比平时高出1倍,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相当于日均浓度的五级水平。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

三、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秸秆、杂草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导致“火烧连营”,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四、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

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

同时,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对一个地区的环境形象将是巨大的破坏。

违法露天焚烧的后果

1、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2、故意焚烧地里的秸秆、垃圾,不慎引起火灾,引起火势蔓延,给公共消防安全造成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过失引起火灾,给予行政处罚。

3、对于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以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4、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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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注意!焚烧秸秆违法,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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